武汉华夏理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缩略图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第三条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大学,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招生国标代码13666。第四条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武汉华夏理工学院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