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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免修申请条件的通知

各学院(系)、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校研究英语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英语教学质量,结合我校研究生英语教学实际情况硕士学位英语,在原《研究生外语教学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浙江大学学生》(2017年修订)中硕士学位英语申请免修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的条件和办法将进一步修改和细化。 新的豁免申请条件将从2020级新生开始正式实施。 2020年以前入学的研究生,适用原免试申请条件和新的免试申请条件。 具体申请条件及方法如下:

1. 豁免规则

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采用免试和考试制度。 通过免试后,无需参加免试课程的日常教学和考试。 申请免修可以同时选择0500008研究生英语基础技能和0500009研究生英语能力提升两门课程,也可以只申请其中一门免修课程。 免修学分仅限于申请免修前尚未获得学分的课程。 已取得学分的课程不得申请免修。 如果历史上有课程考试不及格的记录,该课程仍可以申请免考,但会被标记为“重考”。

入学时不符合免修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毕业后也可直接参加大学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考试,无需参加学校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的教学和考试。入场。 如果他们符合规定的豁免分数,则按要求。 申请豁免。

2. 豁免条件

原豁免申请条件(有效期2年)

新豁免申请条件(有效期3年)

1、大学英语CET-6总分480分以上,听力145分以上

1、大学英语CET-6总分500分以上,听力150分以上

硕士学位英语

2.托福成绩80分以上

2.托福95分以上

3.雅思(学术)成绩6分或以上

3. 雅思(学术)成绩6.5分或以上

4. 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八级通过

4. 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八级通过

5、硕士研究生全国英语统一考试(英语一)成绩75分以上【单考除外】,系统自动确认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免修并给予学分

5、硕士研究生全国英语统一考试(英语一)成绩75分以上【单考除外】,系统自动确认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免修并给予学分

6.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在我校获得该英语学分的学生(不包括通过进修获得该学分的学生)

6.GRE成绩310分以上

硕士学位英语

7. GMAT成绩630分以上

8、WSK(PETS 5)成绩达到及格标准

9. 在英语国家获得学位

10. 剑桥英语(CAE)成绩180分以上,CEFR C1级

有效期是指相应证书的审查时间与申请免检时间之间的时间。 例如关于调整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免修申请条件的通知,如果您在2019年3月申请豁免,则有效期为3年。 考试日期在2016年3月及以后的证书为有效证书。

三、申请与审核

英语豁免申请仍在开放中。 符合免修进修条件的研究生硕士学位英语,可通过选课系统申请免修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登记证书信息并上传纸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彩色、PDF格式),无需现场确认。 免修学分的申请由研究生所在学院(系)审核。

四、《浙江大学研究生外语教学有关规定》(2017年修订)中“三、免修课程条件”的规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

五、本通知由研究生院、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19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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